⚠️ 緊急提醒:只剩3個月!

3個月內一定要辦!
拋棄繼承流程與期限懶人包

家人過世留下巨額債務?拖過3個月就要背一輩子!
律師教你正確計算期限、備妥文件、順利脫身

⏰ 關鍵時限提醒
知悉繼承起算 → 僅有90天!
發布日期:2025年10月6日
作者:蕭育涵律師(台大法學碩士、知名跨國企業訴訟代理人)
💀

一個決定,影響你的下半生

想像一下:某天你接到法院的通知,告訴你繼承了父親名下的債務500萬元,而你只知道父親過世3個月又1天。這時候你才發現,原來拋棄繼承有期限限制,而且已經錯過了!

這不是電影情節,而是每年在台灣真實上演的悲劇。根據司法院統計,每年有數千件拋棄繼承申請,但也有許多人因為不知道期限規定而錯失脫身機會。今天這篇文章,就要讓你完全搞懂拋棄繼承的每個眉角!

什麼是拋棄繼承?為什麼要拋棄?

🤔 拋棄繼承的定義

拋棄繼承,就是繼承人主動向法院表示「我不要繼承任何東西」的法律程序。一旦拋棄繼承成功,你就完全與被繼承人的財產和債務劃清界線,既不能拿到遺產,也不用承擔債務。

💡 重點提醒

拋棄繼承是「全有全無」的選擇,你不能說「我只要房子不要債務」或「我只拋棄債務」。要嘛全部繼承,要嘛全部拋棄,沒有中間選項!

🎯 什麼情況下需要拋棄繼承?

債務大於資產

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明顯超過遺產價值,繼承下去只會讓自己背負沉重負擔。

債務狀況不明

不確定被繼承人到底欠了多少錢,擔心有「天外飛來一筆債」的風險。

🏠

資產有瑕疵

遺產中的不動產有複雜的法律問題,或是有難以處理的糾紛。

👥

家族糾紛

不想捲入複雜的遺產爭議,希望徹底脫離相關責任。

⏰ 關鍵的3個月期限:怎麼算才不會錯?

⚠️ 超重要!期限算錯就完蛋了

根據民法第1174條規定:「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。前項拋棄,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。」

📅 期限起算點:「知悉得繼承之時」

情況一:第一順位繼承人

如果你是配偶、子女等第一順位繼承人,期限從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」那天開始算。

計算範例:
爸爸在1月15日過世,你在1月20日得知消息
→ 期限從1月20日開始計算
→ 必須在4月20日前完成拋棄繼承申請

情況二:後順位繼承人

如果前順位繼承人拋棄了,你才輪到繼承,期限從「知道前順位拋棄」開始算。

計算範例:
大哥在3月1日拋棄繼承,你在3月5日收到通知
→ 期限從3月5日開始計算
→ 必須在6月5日前完成拋棄繼承申請

🧮 期限計算的數學公式

📐 標準計算方式

根據民法第120條:「以日、星期、月或年定期間者,其始日不算入」

實際計算步驟:
知悉日期 + 3個月 = 截止日期

範例計算:
• 知悉日期:2024年1月15日
• 始日不算入:從1月16日開始計算
• 加上3個月:4月16日為截止日
• 結論:必須在4月16日下午5點前送達法院

✅ 安全作法

  • • 提前至少一週準備
  • • 使用掛號郵寄有存根
  • • 親自送件更保險
  • • 保留所有證明文件

❌ 危險行為

  • • 拖到最後一天才辦
  • • 只用平信寄送
  • • 文件準備不齊全
  • • 沒有保留送件證明

📋 拋棄繼承申請流程:5個步驟不漏接

1

確認管轄法院

關鍵原則: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的地方法院(少年及家事法院)申請。

實例說明:
如果爸爸過世時住在台北市中正區,就要向「台灣台北地方法院」申請,即使你現在住在高雄也一樣。
2

準備申請文件

📄 必備文件清單

  • 拋棄繼承聲請書
  •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
  • 申請人戶籍謄本
  • 申請人印鑑證明
  • 繼承系統表
  • 通知其他繼承人證明

⚠️ 特殊情況文件

  • 未成年人:法定代理人文件
  • 死亡證明書(如戶籍未登記)
  • 委託書(如委託代辦)
3

繳納申請費用

💰 費用明細計算

法院聲請費: NT$ 1,000
郵寄費用(如需要): NT$ 50-100
影印費用: NT$ 50-200

總計約: NT$ 1,100-1,300
4

提出申請

🏛️ 親自送件(推薦)

  • • 當場檢查文件完整性
  • • 立即取得收件證明
  • • 有問題當場解決
  • • 最安全可靠的方式

📮 郵寄申請

  • • 必須使用掛號郵寄
  • • 內附匯票繳費
  • • 保留寄送證明
  • • 建議提前寄送
5

等待法院審查

⏳ 審查流程時間

文件齊全案件: 1-2個月
需補件案件: 2-4個月
複雜案件: 4-6個月

重要:法院核准後會發函通知,拋棄繼承自申請時就生效,不是等到核准才生效!

⚖️ 拋棄繼承 vs 限定繼承:怎麼選才聰明?

🚫 拋棄繼承

✨ 優點

  • • 完全脫離債務責任
  • • 程序相對簡單
  • • 一勞永逸解決
  • • 不用處理遺產事務

❌ 缺點

  • • 完全拿不到遺產
  • • 決定不可撤回
  • • 失去紀念品等
  • • 有時間壓力限制

🎯 適用情況

  • • 債務明顯大於資產
  • • 債務狀況不明確
  • • 不想處理複雜事務
  • • 沒有情感眷戀

⚖️ 限定繼承

✨ 優點

  • • 可能拿到部分遺產
  • • 債務有上限保護
  • • 保留紀念價值物品
  • • 現在是法定制度

❌ 缺點

  • • 需處理複雜清算
  • • 可能仍有債務風險
  • • 程序較為繁瑣
  • • 時間成本較高

🎯 適用情況

  • • 資產可能大於債務
  • • 有重要紀念品
  • • 債務狀況相對清楚
  • • 有時間處理事務

🧭 決策判斷流程

開始:家人過世,需要繼承
⬇️
債務是否明顯大於資產?
✅ 是
⬇️
選擇拋棄繼承
立即準備文件申請
❓ 不確定
⬇️
建議限定繼承
先清算再決定

📚 真實案例:他們的血淚教訓

😱 案例一:錯過期限的慘痛代價

基本情況

張先生的父親過世後,家人以為「沒有財產就不用處理」,直到4個月後收到銀行催收通知,才發現父親積欠信用卡債務380萬元。

遺產清單:
  • • 銀行存款:5萬元
  • • 個人物品:約2萬元
  • • 總資產:7萬元
債務清單:
  • • 信用卡債:280萬元
  • • 現金卡債:100萬元
  • • 總債務:380萬元

💔 慘痛結果

因為超過3個月期限,張先生無法拋棄繼承,只能承受限定繼承。雖然不用賠超過遺產的部分,但還是要承擔7萬元的清算責任,加上法律程序費用約5萬元,總損失超過12萬元。

教訓:早知道3個月規定,只要花1000元申請拋棄繼承,就能完全避免這380萬債務!

✅ 案例二:及時拋棄的明智選擇

基本情況

李小姐的母親過世第二週,就收到多家銀行的催收通知。雖然不捨,但理性分析後決定拋棄繼承。

知悉繼承日期: 2024年2月10日
申請拋棄日期: 2024年3月5日
法院核准日期: 2024年4月15日

🎉 明智結果

成功避免了母親的債務560萬元,只花費申請費用1000元加上文件準備費用約500元,總成本1500元就完全脫身。

成功關鍵:及早決定、迅速行動、文件準備齊全,在期限內順利完成所有程序。

🤔 案例三:選擇限定繼承的考量

基本情況

王先生的父親留下一間老房子和一些債務。經過評估,決定選擇限定繼承而非拋棄繼承。

資產評估:
  • • 老房子市值:800萬元
  • • 銀行存款:50萬元
  • • 總資產:850萬元
債務清查:
  • • 房屋貸款:350萬元
  • • 其他債務:200萬元
  • • 總債務:550萬元

💰 最終結果

經過限定繼承清算程序,最終獲得淨資產約300萬元(850萬-550萬)。雖然程序較複雜,但保住了家族房產的情感價值。

決策關鍵:詳細評估資產負債,在有把握的情況下選擇限定繼承,既保護了權益又保留了家族記憶。

❓ 拋棄繼承常見問題 FAQ

時間就是金錢,決定要快!

拋棄繼承只有3個月期限,錯過就要背一輩子債務。不要讓一個猶豫,毀掉你的人生規劃。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,讓我們協助您做出最明智的選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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