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印鑑證明是什麼?買房一定要嗎?申請流程一次搞懂!

發布日期:2026年2月27日
作者:蕭育涵律師(台大法學碩士、知名跨國企業訴訟代理人)

「代書說我要準備印鑑證明,但我連印鑑章是什麼都搞不清楚!」這是許多人第一次買房或賣房時的真實心聲。印鑑證明聽起來很高深,其實概念很簡單——它就是政府替你的印章「背書」的一張證明。只是不懂流程的話,很容易搞混、跑錯地方,延誤交易時程。本文用最白話的方式,帶你一次搞懂印鑑章、印鑑登記、印鑑證明三個觀念,以及申請流程、注意事項,還有最新的「免跑戶政」替代方案!

一、印鑑章、印鑑登記、印鑑證明:三個名詞搞清楚!

很多人把這三個詞搞混,以為是同一件事。其實它們環環相扣,是三個不同階段的東西,我們用最簡單的方式解釋:

第一步:刻一顆「印鑑章」

印鑑章,就是你去刻一顆屬於自己的印章。但是!光是刻章沒有任何法律效力,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刻一顆和你一樣的章——重點在接下來的「登記」動作。

第二步:去戶政辦「印鑑登記」

帶著你刻好的印章,親自跑一趟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,辦理「印鑑登記」。戶政人員會把你這顆章的紋路建檔存入系統,等於政府幫你的章做了「DNA比對存檔」。完成後,這顆章才正式成為具有法律意義的印鑑章

第三步:申請「印鑑證明」

印鑑登記完成後,當你需要用到它時(例如買賣不動產),就去戶政申請「印鑑證明書」——這張紙是戶政機關出具的正式文件,白話說就是:「政府幫你背書,證明你拿去蓋章的那顆印,確實是你本人在戶政登記在案的章。」

一句話總結

印鑑章 → 你去刻的章;印鑑登記 → 你去戶政幫那顆章「建檔」;印鑑證明 → 戶政開給你,用來「證明那顆章是你的」的一張文件。三個步驟缺一不可!

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印鑑登記辦法》,印鑑登記、印鑑變更及廢止,均應由本人親自辦理,且必須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——這一點非常重要,初次辦理絕對不能叫別人代勞!

二、買房或賣房,什麼時候需要印鑑證明?

很多購屋新手以為「買賣雙方都要準備印鑑證明」,其實誰需要印鑑證明,取決於你在交易裡扮演哪個角色

賣方(義務人):幾乎一定要

不動產過戶的本質是「把登記在你名下的房子,移轉登記到別人名下」。地政機關要確認「這筆移轉確實是你本人真實的意願」,所以賣方(登記義務人)在辦理移轉登記時,原則上必須提出印鑑證明,作為身分確認的依據。

根據花蓮縣地政事務所的官方說明,申請土地登記檢附印鑑證明的目的,正是在於確認「登記之申請係出於義務人或當事人本人的真實意思」,防止不法人士偽造簽名盜辦過戶。

買方(權利人):通常不需要

買方在一般情況下,不需要準備印鑑證明。不動產過戶,主要是確認「放棄所有權的那一方」是否出自真意,因此義務焦點在賣方。

以下整理各種常見情況需不需要用到印鑑證明:

使用情境 誰需要出具? 備註
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(過戶) 賣方(義務人) 最常見的情形
設定抵押權(如向銀行貸款) 義務人(設定人) 銀行貸款常見需求
繼承登記(遺產房產過戶) 部分繼承人 視案件情形而定
拋棄繼承或共有物分割 申請人 視地政機關要求
公司借款、重大財產契約 視情形 各機關要求不同

律師小叮嚀

每個案件情況不同,需要幾份印鑑證明、用途欄要填什麼,建議直接詢問負責的地政士(代書)或律師。一般不動產買賣過戶,賣方準備1至2份印鑑證明通常就夠了。

三、申請流程完整教學:Step by Step

申請印鑑證明分成「第一次辦(含印鑑登記)」和「已登記過、單純申請證明」兩種情況,流程略有不同:

情況A:從未辦過印鑑登記(第一次辦)

1

去刻一顆印鑑章

到印章店刻一顆屬於自己的印章。字體、材質不限,但務必確保這顆章只有你自己持有,別讓別人複製或保管。

2

本人親自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印鑑登記

依據內政部戶政司官方規定初次辦理印鑑登記,必須本人親自前往,不得委託他人代辦。

攜帶文件:
①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② 刻好的印鑑章

3

同時申請印鑑證明書

辦理印鑑登記的同時,可以直接申請印鑑證明書,告知戶政人員你需要幾份、用途(例如:不動產登記),當場即可取得。費用每份 新臺幣20元

情況B:已辦過印鑑登記,單純申請印鑑證明書

1

備妥應備文件

①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② 當初辦理印鑑登記的那顆印鑑章
(若委託他人代辦,另需: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)

2

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

原則上要到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。不過,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台中市、新竹市、屏東縣等已建置跨區系統的縣市,可在轄區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,不必限定戶籍所在地。詳細跨區範圍可查詢內政部戶政司業務說明頁面

3

填寫申請書、繳費、當場取件

告知需要份數及用途,繳交每份20元費用,戶政人員核對印章無誤後,即可當場取得印鑑證明書,無須等待。整個過程通常不到15分鐘。

提醒:去之前先確認戶政開放時間

各縣市戶政事務所上班時間略有不同,部分地方有提供週三延長服務至晚上8點或週六上午服務,建議事先查詢你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資訊(我的E政府),避免白跑一趟。

四、費用、有效期限與常見注意事項

費用

印鑑證明的申請費用非常親民,每份只需新臺幣20元,是台灣最便宜的政府文件之一。一般不動產買賣建議申請2份(一份給地政機關登記用,一份自留存底),總費用也才40元,可以說是CP值最高的法律文件了!

有效期限

這是很多人疏漏的重點!印鑑證明書本身沒有法定的固定期限,但使用它的單位有各自的認定標準

在不動產地政登記方面,根據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的官方說明,地政機關審查的印鑑證明,須是「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以內所核發」才有效——簡單說,就是實務上以1年為有效基準,申請後超過1年,通常要重新申請一份。

使用前必讀:5大注意事項

  • 申請後盡快使用:超過1年可能需要重新申請,浪費時間金錢。
  • 印鑑章要好好保管:印鑑章遺失或被人拿走蓋章,可能造成財產被盜辦登記,風險極高。遺失應立即辦理印鑑廢止並重新登記。
  • 變更姓名或戶籍異動後,印鑑登記不會自動更新:需主動辦理印鑑變更,否則舊的印鑑登記資料可能與現行身分不符。
  • 用途欄填寫要正確:申請印鑑證明時,若用於不動產登記,用途欄填「不動產登記」即可;若不確定,可填「不限定用途」,多數機關均可接受。
  • 在國外無法直接申請:人在海外時,須委託在台親屬代辦,並出具經駐外館處認證的授權書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
五、不想跑戶政?最新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」替代方案

好消息!如果你覺得特地跑一趟戶政申請印鑑證明很麻煩,內政部地政司已推出一套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」機制,讓你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,完全不需要印鑑證明

這套機制自民國109年3月上線後持續推廣,根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的官方介紹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公告,這套措施已相當成熟普及。

線上聲明怎麼運作?

1

當事人(義務人)線上聲明

賣方使用自然人憑證,登入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檯,填寫並聲明不動產標的、辦理事項、委託的地政士或律師姓名、聲明有效期限等資訊。

2

代理人(地政士/律師)線上確認

負責辦理的地政士或律師,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同一系統,輸入當事人提供的聲明序號,確認聲明內容並以電子簽章完成核對。

3

完成!不必跑戶政、不需要印鑑章

完成線上聲明後,即可取代印鑑證明,直接用於不動產登記申請。系統24小時均可使用,不受辦公時間限制,省時又省力!

比較項目 傳統印鑑證明 線上聲明替代方案
需不需要跑戶政 需要 不需要
費用 每份20元 免費
申辦時間 戶政上班時間 24小時線上
需要的工具 印鑑章 + 身分證 自然人憑證(健保卡晶片或IC卡)
適用範圍 幾乎所有涉及重大財產事項 土地登記相關事項為主

哪裡可以辦理線上聲明?

可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檯進行線上聲明,詳細操作說明可參考內政部地政司最新消息頁面。如有疑問,可詢問負責的地政士或律師協助操作,通常他們都很熟悉這套流程。

六、FAQ 快速問答

Q1:印鑑章和一般蓋名字的章有什麼差別?

最大差別是「有沒有去戶政登記」。一般章任何人都能複製刻一顆一樣的;印鑑章是你親自到戶政事務所做過登記、讓政府存下章的紋路的那顆章,具備法律上的身分確認效力,不是誰都能仿冒的。

Q2:買房一定需要準備印鑑證明嗎?

買方通常不需要,印鑑證明主要是「賣方(義務人)」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時,用來向地政機關證明過戶是出於本人真實意願的文件。若賣方使用線上聲明機制,連印鑑證明都可以免除。

Q3:印鑑證明有效期限是多久?過期了怎麼辦?

印鑑證明沒有法定固定期限,但地政機關實務上認定的有效期限是「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1年內所核發的才算有效」。如果超過1年,重新去戶政申請即可,每份只要20元,手續也不複雜。

Q4:可以叫別人代替我去申請印鑑證明嗎?

要分兩種情況:①首次辦理印鑑登記——絕對不行,必須本人親自到場,這是印鑑登記辦法的明文規定。②已辦好印鑑登記、只是要申請印鑑證明書——可以委託他人代辦,需攜帶委託書、代理人身分證及你的印鑑章前往。

Q5:印鑑章遺失了怎麼辦?

請立即去戶政辦理印鑑廢止!印鑑章如果落入他人之手,對方就能持你的章申請印鑑證明,進而辦理財產過戶,風險極高。辦理廢止後,舊的印鑑登記資料即失效,之後需重新辦理印鑑登記才能再次使用。請務必在第一時間處理,不要拖延。

Q6:我人在國外,需要印鑑證明怎麼辦?

在國外無法直接申請,需要委託在台的親友代辦。委託書必須經過我國駐外館處認證(如駐外代表處、辦事處),才具法律效力。另一個更方便的選擇,是改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機制,透過網路就能完成,完全不受地點限制!

結語:搞懂印鑑證明,買賣不動產不再慌

其實印鑑證明這件事,弄懂之後真的沒那麼可怕——不動產過戶,賣方要準備;費用只要20元;帶著章和身分證去戶政,當場就可以拿到

如果嫌麻煩,現在也有「土地登記線上聲明」可以完全取代,只要有自然人憑證,24小時在家就能完成,省時又省力。

整個不動產交易流程中,印鑑證明只是其中一個環節。買賣房屋涉及的法律文件多、眉角多,若你不確定哪些文件要自己準備、哪些由代書處理,或是遇到繼承、糾紛等複雜情況,歡迎直接諮詢律師,提前釐清,才能保障自身權益。

本文資訊依據《印鑑登記辦法》(全國法規資料庫)內政部戶政司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業務說明,法規如有修正,請以最新公布條文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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