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央行房貸鬆綁真相——第二戶5成變6成,但銀行審核更嚴了?

發布日期:2026年4月13日
作者:蕭育涵律師(台大法學碩士、知名跨國企業訴訟代理人)

2026年3月20日,央行理監事會議拍板: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從5成調升至6成。媒體標題一片「鬆綁」,房仲業者歡聲雷動。但等一下——你真的因此能多借到錢嗎?事實是,央行鬆了手,銀行卻把繩子收得更緊。這篇文章從律師的角度,幫你拆解這次政策調整的真相、誰才是真正的受益者,以及繼承房產後想貸款該注意的眉角。

一、2026年3月央行做了什麼改變?

2026年3月20日,中央銀行召開第一季理監事會議,會後宣布兩項關於不動產信用管制的重大調整:

調整一: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 5成 → 6成

自3月20日起,自然人名下已有一戶房貸、再購入第二戶住宅的貸款成數上限,從原本的5成調升至6成。這意味著購買1,000萬元的房子,以前最多只能貸500萬,現在最多可以貸到600萬。

調整二:不動產貸款總量管理回歸銀行內控

2026年1月起,央行不再以「行政指導」方式規範各銀行的不動產放款總額佔比,改由各銀行依自身風險胃納量進行「內部控管」。白話說,就是央行把韁繩放了,讓銀行自己管自己。

第七波信用管制的歷史背景

央行自2020年12月起,為抑制房市過熱,陸續推出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,逐步收緊第二戶限貸成數、提高自然人多戶與法人購屋的貸款限制。2024年第七波管制將第二戶貸款成數壓至5成,是史上最嚴格的限制。2026年3月的這次調整,是七波管制以來首次明確「往回鬆」的訊號。

二、「回歸內控」到底是什麼意思?

很多人看到「回歸銀行內控」就覺得:太好了,央行不管了,以後要借多少就借多少!但事實恰恰相反。

央行「行政指導」vs 銀行「內部控管」

過去的「行政指導」時期,央行會設定一條明確的紅線,例如不動產放款佔比不得超過某個百分比。所有銀行照著規則走,標準一致。但回歸「內部控管」之後,每家銀行自己定標準——而重點來了:銀行為了自保,審核標準往往比央行的行政指導更嚴格

回歸內控 ≠ 全面鬆綁

銀行的風控部門不會因為央行鬆手就跟著放鬆。相反地,少了央行統一的天花板之後,銀行反而要對自己的呆帳率負全責。你會看到的現象是:部分銀行對首購族放寬額度,但對多戶持有者、收入不穩定者、非六都物件的審核反而更嚴格。所以「鬆綁」這兩個字,對不同人的意義完全不同。

銀行內控時代,你可能遇到的3種狀況

  • 1 同一條件,不同銀行核貸成數差很多:A銀行給你6成,B銀行只給5成,因為各家風控標準不同
  • 2 利率與成數的「搭配組合」更複雜:銀行可能願意給你較高的成數,但搭配較高的利率,反之亦然
  • 3 非都會區物件更難貸:銀行對物件座落區域的鑑價更保守,偏鄉或供給過剩區域的房貸可能被大幅壓低成數

三、3種真正受益的人

不是每個人都能從這次政策調整中拿到好處。仔細分析,以下3種人才是這次鬆綁的真正受益族群:

受益族群一:首購族

名下沒有房貸的首購族,本來就不受第二戶限貸令影響。但總量管理回歸銀行內控後,銀行對首購族的放款態度普遍更為積極——畢竟首購族違約率低、是銀行房貸業務的「優質客群」。部分銀行甚至推出首購優惠專案,貸款成數最高可達8成甚至更高,搭配較低的利率。

受益族群二:換屋族(持切結書者)

名下已有一戶房貸、因家庭需求需要換屋的人,只要簽立切結書承諾在一定期間內售出原有房屋,就可以適用較高的貸款成數。這次第二戶成數調升至6成,對換屋族來說,自備款壓力直接減少了10%。但切結書有法律風險,後面會詳細說明。

受益族群三:繼承房產後需要貸款者

這是很多人忽略的重點:因繼承取得的房產,依央行規定,不計入「第二戶」的認定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名下唯一的房子是繼承來的,當你要再購屋時,銀行可能將你視為首購族,適用較高的貸款成數。這對許多繼承了父母老屋、但自己需要在工作地點買房的年輕人來說,是一大利多。

律師提醒

即使你屬於上述受益族群,實際能貸到多少仍取決於個人信用狀況、收入穩定度、物件條件等因素。建議申貸前多比較2至3家銀行的條件,不要只看貸款成數,也要留意利率、寬限期和違約條款。

四、換屋族注意:切結書的法律風險

換屋族為了適用較高的貸款成數,必須向銀行簽立「一定期間內出售原有房屋」的切結書。這份切結書看起來只是一張紙,但裡面的法律風險不小。

切結書的3大風險

1

期限壓力:賣不掉就違約

切結書通常約定1至2年內必須出售原有房屋。如果房市反轉、區域供給過剩、或開價過高導致遲遲賣不出去,屆期未完成出售就構成違約。而違約的後果通常很嚴重。

2

違約金與提前還款條款

違約的後果可能包括:銀行要求提前償還部分本金調降貸款成數(等於要你馬上補差額)、或加收違約金。每家銀行的違約條款不同,有些寫得含糊,有些則非常嚴苛,簽之前務必逐條確認。

3

「出售」的定義模糊

切結書上寫的「出售」,到底是指「簽約」、「過戶完成」還是「款項全數收到」?不同的定義會影響你的履約時間。有些銀行甚至要求提供買賣契約和過戶登記謄本作為佐證,如果認定不一致,很容易產生爭議。

律師建議

簽切結書之前,請律師幫你逐條審閱以下重點:(1) 出售期限是否合理?(2) 違約金的計算方式?(3)「出售完成」的認定標準?(4) 若因不可抗力(如天災、重大疫情)導致無法如期出售,是否有免責條款?(5) 能否協商延長期限的彈性條款?切結書一旦簽了就有法律拘束力,不要因為急著買房就草率簽署。

五、繼承房產後想貸款,有哪些限制?

近年來,越來越多人透過繼承取得房產。繼承來的房子,在房貸信用管制的脈絡下,有幾個特殊的法律問題值得注意:

繼承房產不計入「第二戶」

依央行規定,因繼承取得的不動產,不列入自然人「第二戶」的計算。這是一項重要的例外。舉例來說:小明繼承了父親在新北市的老公寓,名下有一戶房產但沒有房貸(繼承時已清償或本來就沒有貸款),現在小明要在台北市買新房。在這種情況下,小明的新購住宅不會被視為「第二戶」,可以適用首購的貸款條件。

繼承房產想「設定抵押貸款」的限制

如果你繼承了房產,想拿這間房子去銀行設定抵押借錢(不是買新房,而是用繼承的房子做擔保品借款),情況就不同了。銀行會評估:

  • 房屋屋齡與殘值:繼承的老屋往往屋齡偏高,銀行鑑價會大幅折減,能貸到的金額可能遠低於市價
  • 產權是否完整:如果繼承後尚未完成分割協議,房屋為多人共有,銀行通常不願意承作(因為設定抵押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)
  • 繼承登記是否完成:必須先完成繼承登記(過戶至繼承人名下),銀行才能設定抵押權。未辦繼承登記的房屋無法貸款

繼承房產的貸款策略建議

律師的實務建議

(1) 盡早完成繼承登記:拖延不辦只會讓問題更複雜,且地政機關可能列管催告。(2) 釐清共有人意見:如果有多位繼承人,先協議好房屋歸屬(協議分割或單獨取得),避免日後貸款或出售時受阻。(3) 備妥繼承證明文件:向銀行申貸時,主動提供繼承登記謄本、遺產稅繳清證明等文件,讓銀行能快速認定你的房產係繼承取得,適用較寬鬆的貸款條件。(4) 若繼承的房屋老舊,考慮先整修再貸款,可提升銀行鑑價。

六、新舊制比較表

以下整理2024年第七波信用管制最嚴格時期,與2026年3月調整後的主要差異:

比較項目 舊制(2024第七波) 新制(2026年3月起)
第二戶貸款成數上限 5成 6成
不動產貸款總量管理 央行行政指導(統一上限) 回歸銀行內部控管
繼承房產是否計入第二戶 不計入 不計入(維持)
換屋族切結書制度 已有(適用5成→可提高) 維持(適用6成→可提高)
銀行審核嚴格度 依央行統一標準 各銀行自訂,可能更嚴
第三戶以上貸款成數 4成 4成(維持不變)
寬限期 第二戶不得有寬限期 維持不得有寬限期

重點提醒

從表格可以看出,這次調整的幅度其實有限——第二戶成數只多了1成,第三戶以上完全沒動,寬限期也沒開放。加上銀行內控可能更嚴,實際感受到的「鬆綁」幅度,可能比媒體標題暗示的小很多

七、FAQ 快速問答

Q1:2026年央行房貸鬆綁,第二戶貸款成數從幾成變幾成?

2026年3月20日央行理監事會議決議,第二戶購屋貸款成數從5成調升至6成。但這僅是央行規範的上限,實際核貸成數仍由各銀行依內部風控標準決定,不代表每個人都能貸到6成。建議多比較不同銀行的房貸成數方案。

Q2:央行說「回歸銀行內控」是什麼意思?房貸真的全面鬆綁了嗎?

2026年1月起,不動產貸款總量管理從央行的「行政指導」回歸為銀行的「內部控管」。意思是央行不再直接限制各銀行的不動產放款總額,但銀行為了自身風險控管,審核標準可能反而更嚴格。回歸內控不等於全面鬆綁,消費者不應過度樂觀。

Q3:哪些人是這次房貸鬆綁的真正受益者?

主要有3種人受益:(1) 首購族——銀行對首購的審核門檻相對較低,總量管理回歸內控後銀行放款更靈活;(2) 換屋族——簽立切結書承諾一定期間內出售原有房屋者,可適用較高的貸款成數;(3) 繼承房產後需要貸款者——繼承取得的房屋不計入「第二戶」認定,有機會爭取較高貸款成數。

Q4:換屋族簽切結書有什麼法律風險?

換屋族簽立的切結書具有法律拘束力,承諾在一定期間內(通常1至2年)出售原有房屋。若屆期未售出,銀行有權要求提前還款、調降貸款成數或加收違約金。切結書的期限、違約條件和罰則都應在簽署前仔細確認,建議諮詢律師審閱條款,特別注意「出售完成」的認定標準。

Q5:繼承房產後想再貸款買房,會被當成第二戶限貸嗎?

依央行規定,因繼承取得的不動產不計入「第二戶」的認定。也就是說,如果你名下唯一的房產是繼承來的,再購屋時仍可能被視為首購,適用較高的貸款成數。但實際認定仍以各銀行審核為準,建議備妥繼承登記謄本、遺產稅繳清證明等文件以利申貸。

Q6:房貸被銀行拒絕,有什麼法律救濟途徑?

銀行拒絕貸款屬於契約自由範疇,原則上借款人無法強制銀行核貸。但如果是因為銀行違反自身公告的貸款條件、涉及歧視或不當拒絕,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,或透過律師發函要求銀行說明具體拒貸理由。若買賣契約中有「貸款不足解約條款」,也可據此主張解除買賣契約、取回已付價金。

結語:鬆綁是假象,做功課才是真的

2026年3月的央行政策調整,表面上是「鬆綁」,但深入分析後你會發現:第二戶多了1成額度,但銀行的審核標準可能比以前更嚴;總量管理回歸內控,但每家銀行的尺度天差地遠。在這種環境下,買房前做足功課比以往更重要。

特別是涉及繼承房產的貸款規劃、換屋切結書的法律風險、或被銀行拒貸後的救濟途徑,這些都不是Google就能解決的問題。如果你正在考慮買房、換屋或處理繼承房產的貸款,建議預約律師諮詢,15分鐘的專業意見可能幫你避免數百萬的損失。

本文法律資訊依據中央銀行2026年3月20日理監事會議決議、《銀行法》及相關金融法規,如後續政策有調整,請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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