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央行第七波房貸信用管制完整解析|限貸成數、寬限期、特定地區、自住例外

發布日期:2026年5月28日
作者:蕭育涵律師(台大法學碩士、知名跨國企業訴訟代理人)

「我已經有一間房,想再買第二間給爸媽住,會怎樣?」「我是首購族,第七波會影響我嗎?」「換屋族怎麼貸款最有利?」——自2024年9月央行祭出史上最嚴的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以來,無數買房族被搞得霧煞煞。本文用最白話的方式,幫你拆解限貸成數、寬限期、特定地區、自住例外四大關鍵,搞懂2026年最新的鬆綁動向,避免簽約後才發現貸不到錢、頭期款補不出來!

一、什麼是「選擇性信用管制」?歷次打房政策3分鐘看完

開門見山先說一句:「選擇性信用管制」是央行針對特定貸款(主要是房貸)設定的天花板,限制你能借多少、要付多少自備款、可不可以申請寬限期。法源依據是《中央銀行法》第28條與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,央行可基於穩定金融、健全房地產市場的目的,要求銀行調整不動產授信條件。

為什麼要管?因為過去十年房價飆漲,很多人不是為了住,而是把房子當「印鈔機」——簽預售屋、轉手賺差價、囤多戶等增值。為了讓資金不要過度流向房市,央行從2020年12月啟動第一波信用管制以來,幾乎每年都會加碼一次:

波次 時間 主要管制重點
第一波 2020年12月 公司法人購屋與自然人第3戶以上限貸6成,無寬限期;豪宅貸款6成
第二波 2021年3月 自然人第4戶以上限貸5成;高價住宅貸款降至5.5成
第三波 2021年9月 納入工業區閒置土地、餘屋貸款;公司法人第2戶降至4成
第四波 2021年12月 自然人第3戶降至4成;高價住宅降至4成
第五波 2022年6月 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限貸(六都+新竹縣市)
第六波 2023年6月 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降至7成
第七波 2024年9月20日 史上最嚴:第二戶全國限貸5成(2026年3月鬆綁為6成)、第3戶以上3成、有房者首戶無寬限期

從圖表可以看出,第七波是質變——把原本只管六都的「特定地區」放大到全國,又把第3戶成數從4成砍到3成,讓多屋族與投資客根本貸不到足夠的錢。詳細歷次政策的演進,可參考2026央行信用管制鬆綁專題

二、第七波信用管制四大重磅措施一次看

2024年9月19日央行理監事會後,總裁楊金龍親自宣布實施第七波信用管制,核心可以歸納成四把刀,每一刀都讓買房族冒冷汗。詳情請參閱中央銀行新聞稿(cbc.gov.tw)

第一刀:有房者第1戶購屋貸款,一律無寬限期

很多人問:「我名下已經有一間自住房,再買第二間自己住,銀行原本最多可以給我3年只繳利息不繳本金(寬限期)。第七波之後呢?」答案是0年——只要你名下已有任何一筆房屋,再去申辦下一筆購屋貸款,銀行依央行規定不得提供寬限期

第二刀: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,全國最高5成

第二戶的最高貸款成數,從原本「特定地區7成、非特定地區由銀行自行訂定」,直接砍到全國5成,意思就是1,000萬的房子,你必須準備500萬自備款。2026年3月20日鬆綁後回到6成,但仍比第六波時嚴格。

第三刀:自然人第3戶(含)以上、高價住宅、公司法人,3成

這是第七波最狠的部分——只要你名下已經有2筆房貸,再買第三間,最高只能借3成。1,000萬的房子,自備款要付700萬!同樣的3成成數限制,也適用於高價住宅貸款(豪宅)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

第四刀:特定地區擴大為「全國」

過去信用管制設有「特定地區」概念,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新竹縣市才管,外縣市較鬆。第七波直接把全國一視同仁——你買在宜蘭、花蓮、屏東,限貸條件跟台北一模一樣,沒有「地方有優惠」這回事。

小提醒:以上限貸是「上限」,不是「保證」

央行規定的是銀行最高只能借多少,但實際你能拿到多少,還要看銀行對你的5P 信用評估(People、Purpose、Payment、Protection、Perspective)。如果信用條件不佳,5成的天花板下,銀行只給你4成也是正常。

三、限貸成數一表搞懂:自然人第1、2、3、4戶到底各幾成?

這是大家最關心的部分,我整理成一張表,同時呈現第七波原始版(2024.9.20)與2026年3月鬆綁版,請對照看清楚:

族群/戶別 第七波原始版(2024.9.20起) 2026年3月鬆綁版 寬限期
自然人第1戶(首購、無房者) 不受限制(一般8成左右) 不受限制 可申請
已有房者買第1戶新房 無寬限期 無寬限期 0
自然人第2戶 5成 6成
自然人第3戶(含)以上 3成 3成(未鬆綁)
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(豪宅) 3成 3成(未鬆綁)
公司法人購屋 3成 3成(未鬆綁)

用情境舉例會更清楚:

情境模擬:小陳買第2間屋,1,500萬

  • 第七波原始版(2025年):5成 = 750萬貸款,自備款 750萬
  • 2026年3月鬆綁版:6成 = 900萬貸款,自備款 600萬
  • 差距:整整少準備150萬自備款,但仍無寬限期,每月本利攤還壓力一樣大

高價住宅(豪宅)的認定標準,目前是台北市7,000萬、新北市6,000萬、其他縣市4,000萬以上的房屋,這條紅線一旦踩到,貸款立刻降到3成,要特別注意。詳細的成數試算與貸款方案,建議參考2026房貸成數完整指南

四、特定地區大擴張:從六都變全國,沒有城鄉差別

過去第五、第六波還有「特定地區」這個概念——只有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這幾個熱區的買第二戶才受限,其他縣市相對自由。當時很多投資客為了規避,跑去宜蘭、花蓮、屏東買中古屋。

第七波直接把特定地區擴大到全國,意思是:你買在花蓮鳳林的別墅,貸款條件跟你買在台北信義區的大樓完全一樣。央行的目的很清楚——不要再有資金繞道炒外縣市的空間。

城鄉差別取消的副作用

對中南部、東部的首購族來說,自住第1戶不受影響;但對想到外縣市投資、買第二間養老房的人,過去的「鄉村優惠」消失了。買房前若名下已有不動產,務必先確認貸款額度,避免簽約後發現自備款不夠,落入預售屋違約解約的窘境。

另外,第七波也不分「自住、出租、投資」目的——只要你名下房屋戶數達標,買第二、第三戶就一律受限,不會因為你說「這間是要給爸媽住」、「這間是要出租收益」就放寬。

五、自住、首購、換屋族的救命例外條款

央行其實也知道,誤傷自住族會引發民怨,所以在第七波公告後不到一個月(2024年10月9日)就推出三大豁免條款,給「真的有需要」的人留活路。

豁免一:首購族完全不受限

名下從來沒有過任何房屋的首購族,買第一間自住屋時:

  • 貸款成數不受限制(一般可達8成)
  • 可申請寬限期(一般1~3年只繳息)
  • 不適用任何第七波限貸條款
  • 還可搭配財政部青安房貸,享1.4%的優惠利率與40年期

豁免二:繼承房屋不計入「房屋數」

這條對台灣社會影響很大——爸媽留給你的房子,不算進你的房屋持有數。換句話說,你繼承了一間阿嬤的舊公寓,你再去買第一間自住屋,銀行仍視你為首購,可以借到8成,可以申請寬限期。

這對於很多家中長輩過世、繼承共有產權的年輕人來說是大利多。詳細的繼承不動產應對策略,可參考第二屋房貸規範完整解析

豁免三:實質換屋族的18個月切結

很多人換屋的流程是「先買新房,再賣舊房」,舊房還沒賣掉時,名下就「暫時」有兩間房。央行體諒這種情況,推出換屋族協處措施

換屋族豁免要件

  • 1. 切結承諾:申貸時須與銀行簽訂切結書,承諾將於新貸款撥款後一定期間內出售舊屋。
  • 2. 18個月期限:原為12個月,央行於2025年9月延長至18個月(適用於2024年9月20日後新貸案),詳見央行新聞稿
  • 3. 非高價住宅:新買的房子不能是豪宅。
  • 4. 期限內未售出的後果:銀行可依約收回優惠成數,要求補繳差額或提前清償部分本金。

舉個常見情境:小李一家四口住北投老公寓,想換新店電梯大樓。先簽約買新房(貸款8成、有寬限期),然後在18個月內把北投賣掉,這樣就符合協處措施,不會被認定為「第二戶」而限貸5成。

特別提醒:政策公告前已簽約者,溯及不到你

央行明確表示,已在2024年9月20日前簽訂購屋合約者,不受第七波信用管制拘束,貸款仍可依舊規定辦理。如果你是已簽約戶,銀行卻片面要求降低成數或取消寬限期,這已經涉及違約,請參考第七章的救濟管道。

六、對預售屋與成屋市場的衝擊

第七波信用管制不只是「貸款規定」,它是壓垮投資客的最後一根稻草。一年多下來,房市出現幾個結構性變化:

衝擊一:預售屋換約市場急凍

2023年7月平均地權條例新制禁止預售屋換約,加上第七波限制換約族貸款,導致「先簽約、再轉手」的炒作模式徹底瓦解。許多投資客在交屋時才發現貸不到原本預期的成數,被迫違約損失定金。

衝擊二:成屋市場「貸不到、買不起」

高價住宅(豪宅)貸款掉到3成,意味著買7,000萬的台北房子要準備4,900萬自備款。這對中產家庭幾乎是勸退令。實價登錄2.0的揭露下,部分區域房價已出現明顯回檔。

衝擊三:銀行授信壓力與「排隊核貸」現象

第七波同時對銀行祭出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管理」(俗稱72-2條總量管制),銀行為了不超標,會挑客戶——首購、青安優先,多屋族、投資客排隊。2026年起,央行宣布銀行不動產貸款總量回歸各銀行內控,但仍要求按月回報,並可隨時實施專案金檢。

當你發現銀行「核貸時間從2週拖到3個月」,這不是銀行刁難,而是政策性收縮的副作用。法律上你並無強制要求加速核貸的權利,但房貸借款人的法律權利仍應充分了解,避免被附加不合理條件。

七、銀行要求「提前清償、減少額度」?法律救濟管道

這是律師實務上最常被問到的問題:「簽約時銀行答應8成、寬限期3年,現在卻說因為央行政策要砍成6成、寬限期取消,這合法嗎?」答案要分情況看。

情況一:已簽訂借款契約,銀行片面變更條件

若你已簽訂房貸契約並完成撥款,銀行不得無故片面降低額度、要求提前清償。實務上法院多次判決,銀行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7條與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,雖有授信額度調整空間,但不得違反契約信賴利益

OpenSearch 司法院判決庫顯示,類似爭議多以「清償借款」、「給付違約金」案由出現。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113年度訴字第2575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113年度訴字第5941號清償借款案,均涉及借款人主張銀行授信條件變更之合理性爭議;另如臺北簡易庭民事114年度北簡字第5808號給付違約金案,亦涉及房貸違約金條款的爭執。

情況二:核貸中,尚未簽約即遭通知降額

若你尚在核貸審查階段就被通知降額或拒貸,由於借款契約尚未成立,銀行原則上有自主授信決定權,借款人較難主張違約損害。但仍可持原核准書與口頭承諾為證,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,並評估是否能向其他銀行轉貸。

三條救濟管道,按順序進行

1

向銀行客訴與書面異議

先以書面(存證信函)向銀行表達異議,要求書面說明降額或變更條件的法律依據,保留契約信賴利益的證據。

2

向金管會銀行局申訴

透過金管會銀行局1998專線或書面申訴,主管機關會函轉銀行說明處置,多數案件可獲得適當回應。

3

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評議

最後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聲請評議(免費、不收費),或委請律師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,主張因銀行違約導致簽約違約金的損失。

最忌諱:因擔心貸款不下來而貿然解約

若你買的是預售屋或成屋,發現貸款不足時,千萬不要單方面通知建商解約——可能要付高額違約金(一般是總價的15%)。正確做法是先確認其他銀行能否承貸、洽談分期付款或追加自備款方案,並評估法律救濟可能性,再決定下一步。

八、FAQ 快速問答

Q1:我已經有一間自住房,想再買第二間給爸媽住,會被限貸嗎?

會。依央行第七波信用管制,自然人名下已有房屋者再買第二戶,原本最高貸款成數由6成降至5成,2026年3月20日起鬆綁回6成;且第一戶有房者買第二戶一律無寬限期。若你的情況屬「實質換屋」並承諾18個月內賣掉舊屋,可申請豁免回到一般成數。

Q2:第七波信用管制的特定地區有哪些?

第七波已將原本僅限六都加新竹的「特定地區」全面擴大至「全國」,意思是不論你買在台北、台中、宜蘭、花蓮,第二戶以上、高價住宅、公司法人購屋的限貸規定都一體適用,沒有城鄉差別

Q3:自然人第3戶以上的房貸最高可以借幾成?

第3戶(含)以上購屋貸款,最高成數由原本的4成降為3成,且無寬限期。同樣的成數限制也適用於高價住宅貸款(豪宅)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。實際下來1,000萬的房子,自己要先準備700萬自備款。

Q4:首購族與青安貸款會被第七波限貸嗎?

不會。第七波信用管制的核心目的是打擊多屋族與投資客,首購族(名下完全沒有房屋)以及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,不受信用管制成數限制,仍可依個案爭取最高8成或以上的貸款額度與寬限期。

Q5:繼承來的房子會被算入「持有房數」嗎?

不會。央行明確排除繼承取得的房屋及房貸,不計入第七波信用管制的「房屋數」與「房貸戶數」。換句話說,繼承一間爸媽留下的舊房,你仍視為「首購」,再買一間自住屋可享受首購最優待遇。詳情可參考不動產繼承指南

Q6:我是真的要換屋,舊房還沒賣掉,新房怎麼貸?

可申請換屋族協處措施豁免。只要你切結在新屋撥款後18個月內出售原房屋(央行於2025年9月已從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),新申辦的第1或第2戶購屋貸款可排除第七波管制,回到一般成數申辦。但若到期未售出,銀行可依約收回優惠並要求補繳差額。

Q7:2026年央行說「鬆綁」是真的嗎?整體會放寬到什麼程度?

部分鬆綁但核心未變。央行於2026年3月理監事會決議,將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最高成數由5成調升回6成,並讓銀行不動產貸款總量管制回歸各銀行內控管理;但第七波其他選擇性信用管制(第3戶以上3成、高價住宅3成、第1戶有房無寬限期)仍持續實施

Q8:簽約後才實施第七波,銀行可以強制要求我提前還款嗎?

原則上不行。央行明確表示,已簽訂購屋契約且申貸已在第七波公告前送件者,不受新規範拘束。若銀行片面要求提前清償或減少額度,已涉違反契約,借款人可主張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定型化契約規定,並向金管會銀行局1998專線申訴,必要時可請律師發函或提起民事訴訟。

結語:搞懂規則,買房不踩雷

第七波信用管制是央行近年來力道最強的打房政策,四大刀從第二戶限貸5成、第三戶3成、有房者無寬限期、特定地區擴及全國,把投資客的活動空間大幅壓縮。但對首購族、繼承族、實質換屋族來說,央行仍留有豁免空間,並未完全封死自住需求。

2026年3月的部分鬆綁,雖然把第二戶成數從5成調回6成,但核心管制仍在——多屋族、高價住宅、公司法人購屋的緊箍咒沒有放鬆。換言之,未來相當時間內,「無房者買房優先、有房者買房受限」會是主旋律。

建議準備購屋的朋友,簽約前一定要做兩件事:①先到銀行做購屋貸款試算與預核,確認可借成數;②若名下已有房屋或屬於繼承共有狀態,務必先諮詢律師,確認權屬歸屬,避免簽約後才發現貸款不足、被迫違約損失定金。

本文法律資訊依據《中央銀行法》第28條、《銀行法》第72條之2與央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公告(中央銀行新聞稿),如後續政策有調整,請以央行最新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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